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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9-04     浏览次数:     

  1. 院计量仪器的鉴定工作由器械科统一实施管理,应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计量部门加强联系,配合计量部门开展计量器具的鉴定工作。

  3. 定的强制鉴定计量器具应报区(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鉴定,对非强检的计量器具,由器械科进行定期内部鉴定。

  4. 医院心电图机、分管光度计、光电比定计、酸度计、血压计、天平、分析天平等为强制计量器具,务必按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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