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咨询热线:

400-123-4567

公司新闻

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9-14     浏览次数:     

  (二十八)《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要求湖泊已经被围垦或者筑坝拦汊的,应逐步退田(圩)还湖。但武汉市近年来编制的三批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擅自放宽要求,将已批租和有规划用途的湖面调出保护范围,将填湖占湖行为合法化。督察组抽查发现,官莲湖西北部的10个湖边塘、硃山湖北部近200亩水面、汤逊湖约145亩湖边塘均属于《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应予保护的水域,但全部被武汉市划出保护范围,并作为建设用地分别出让,在2013年以后被陆续填占用于工业和房地产开发。

  1.武汉市确定了永久退垸(田、渔)还湖的具体围垸名单。其中江夏区计划退垸(田、渔)还湖7处(牛山湖、大桥湖、中间湖、枯竹海、杨桥湖、麻雀湖、张桥湖),目前已完成牛山湖退垸还湖工作,完成了中间湖、枯竹海、杨桥湖、张桥湖退渔等工作,正在对麻雀湖实施清挖鱼池围垸和制定大桥湖还湖设计方案。洪山区计划退塘还湖2处(汤逊湖马咀堤西北侧鱼塘、马港堤西侧鱼塘),两片鱼塘的退养工作已完成,马咀堤拆除工程和马港堤拆除及临时便桥建设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2.武汉市完成了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湖泊蓝线、绿线优化工作;更新完善了全市湖泊界桩和公示宣传牌、公布了湖长信息及举报电线个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灰线范围内的用地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确定湖泊灰线内已建设和未建设用地情况,督促武汉市制定了相应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湖泊周边用地规划建设。

  4.指导武汉市将湖泊蓝线与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进行对接,对武汉市已批复的166个湖泊蓝线,在与土地利用现状对比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处置,在都市发展区内的湖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湖泊蓝线保持一致;在都市发展区外的湖泊,土地利用现状湖泊范围大于或者小于蓝线范围的,取土地利用和蓝线范围并集按大范围进行控制;未划定蓝线的湖泊,依据土地利用现状确定。武汉市制定了《关于加强湖泊周边用地规划与建设管理的办法》,加强湖泊周边规划建设管控;制定了《洪山区汤逊湖巴黎春天段湖泊岸线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对巴黎春天项目区域汤逊湖845米岸线进行了固化处理,同时种植约69500平方米草坪,形成滨湖绿化带;完成了硃山湖湖边塘和官莲湖湖边塘还塘工程,分别还补面积约188.2亩和162.8亩。

  5.运用省湖泊卫星遥感监测平台加大对武汉市湖泊形态监测和核查力度,每月发布湖泊卫星遥感监测月报,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

  (二十九)对违规填湖占湖打击不力。现场督察发现,2015年以来,武汉先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弃土填占汤逊湖约1300平方米,但一直未被查处,至今没有恢复。武汉鑫金驷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侵占湖泊保护范围5600平方米,至今未按要求整改。江夏区柏木岭小区违规占用汤逊湖,2014年9月相关部门就进行过查处,但一直未整改到位,直到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后,才彻底清理。

  1.武汉市对江夏区柏木岭小区违规占用汤逊湖问题已整改恢复完毕;对武汉市先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弃土填占汤逊湖1300平方米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清除建筑弃土。针对武汉鑫金驷商贸公司2015年侵占湖泊保护范围5600平方米的问题,已将原湖泊水域蓝线范围内历史遗留的堤埂和浅滩进行了清挖。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400-123-4567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