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在局党组和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水利局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水资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管理求创新,水行政执法求严格,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各项指标和交办的临时任务,现将201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征收力度、确保水资源费征收入库 今年,全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面临许多困难,一是企业转型发展,对全区水电产业和其他涉水企业有较严重影响,今年又是水利发展关键的一年,需要向广大取水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既要做到文明收费,又要确保足额征收。
二是今年天气异常,天然来水量较过去年份有所下降,按照年初下达的事实专项计划,水资源费征收完成率应达到98%以上,今年我们主要在工业企业和砂石洗渣上下功能,使水资源费征收基本能按时完成任务,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不断挖掘潜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基础,对取水户实施精神化管理,坚决拒绝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现象,严格实行申报和校准缴费,截止七月初水资源费1-2季度征收已到位XXX万元,其中煤矿XXX万元,区本级XXX万元,预计第3-4季度可征收水资源费XXX万元,全年全区水资源费可达到XXX万元,取得这样的效果成绩,主要以下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的文件要求,在依法管理水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四合法”即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在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方面做到“四坚持”。
(1)、坚持遵守取水许可限额管理规定不越权、不越位、严格按照权限申报、转报审批的程序实施取水许可。
(2)、坚持“一站式”服务的宗旨,统一在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和办理,做到“两集中、两到位”,方便快捷为群众服务。
(3)、坚持阳光收费、申报、核定与抄表计量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全区水资源费征收,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规定,足额、按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全区水资源费按季度征收。取水户必须首先申报取水量和发电量,然后经核准后,发放水资源费缴纳通知书,取水户在接到通知后7-10天内缴纳水资源费。
(4)、坚持取水许可年度审验制度。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在取水许可和年度审验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总结出:
每年对取水户的取水许可年度审验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为了促进水资源的管理和水资源费的征收,我们积极与区有关部门衔接,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涉水企业界实行前置许可,同时对未验审的企业实行缓审营业执照的办法处理,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全区涉水企业依法取水、科学用水。2012年将全面实施涉水企业年度取水总结报告和年度用水计划申报。
二、规范管理,确保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取水许可证时限要求,从2012年开始取水许可证开展换证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截止2012年全区取水户已登记申报达到XX户,更换和办理新版取水许可证8户,其中水电行业X户,工业取水户X户,生活取水户X户。
三、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安排,今年我们精心组织开展水资源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整治违规取水以及拖欠水资源费现象,从2012年6月开始,我们会同相关股室人员,对全区部分企业进行巡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取水情况对排放污水当即制止,对拖欠水资源费的1家取水户发放了限期缴纳水资源费的通知书。
二0一一年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 (新晃县水务局) 2011年以来,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局党组、行政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的安排部署,以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为核心,以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水资源费征收为重点,全面实施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大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的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坚持“一个中心”(即水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一切以有利于水利跨越式发展为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即以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费征收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把握“三项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以水资源管理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以进一步提高水利执法形象为目的),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1、加强了水资源取水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各取水单位(户)取水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对我县管辖的取水许可证进行了年审,并认真做好了年审登记的各项工作。
2、切实加强了水政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先后完成了水政水资源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加大了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水资源费的征收是水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考核我们工作成效、业绩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我们对全县的取水户加大了核定工作,做到多跑、多问、多登记,掌握主动权,以供水企业等较大取水单位为重点,采取上门收费方式,加强与取水户的沟通,充分调动取水户缴费的积极性,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赢得了主动,为依法征收做好了充分准备。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 元,圆满完成了收费任务。
4、按照怀水政[2011]4号《2011年水政监察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怀化市2011年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暂行)通知》要求,完成了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5、依法对全县的洗车场、宾馆、建筑工地、工业自备取水等用户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严格审批程序,要求年取水量达到5万吨以上新开办的企业必须编报《水资源论证报告》,先后责令规模以上企业如远大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合创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安装计量装置。
6、先后出台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平溪河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化学品等引起的我县域内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用水生命安全。
7、细分水功能区,确保水质达标。把加强对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与保护水生态与开发利用水资源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进行分区,将舞水河新晃段塘湾河大坝至上游1.5千米河段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其他河段执行Ⅲ类水质标准;平溪河县二水厂取水点下游100米至上游2.5千米河段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其他河段执行Ⅲ类水质标准。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乡(镇)或单位,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可作为考核用水总量的依据。我县水功能区在今年市水环境质量监测中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
8、关闭自备水源工作,保证水资源有效利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明文规定的高耗水行业进行了集中整治。2010年底至今年3月,我县在城区供水范围内开展了关闭自备水源井的工作,依法查封自备水源井22口,留存5口战备井。
在2008年的一年中,我们认真贯彻《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努力作好我县水资源的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治工作,全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水行政执法以及两费征缴 为了合理保护宝贵的水资源,我们加大了水利规费的征收力度,对管理范围内的各个用水户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及河道费,全年共计征俩费约59万元,在水行政执法中以强化水行政许可为重点,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加强巡查和整治力度,全年处理水事违法数十起。
1、机制建设 部分乡镇初步建立了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和水市场管理制度,明晰初始水权,规范水权交易。完成了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浮动水价的制定,这充分体现了水资源的紧缺程度,不同的水源,采用了不同的水价标准,并制定了经济补助措施。各乡镇分别设立节水型社会节水技术服务体系1个,重点乡镇、社区成立节水技术咨询组织2个。 我县完成《香河县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编制。
2、农业节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例达到50:50。2006年—2008年,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3500hm2,2008年末节水灌溉工程实施面积占总灌溉面积的70%。2008年末农艺节水技术推广规模达到25000hm2。养殖场节水技术利用率达到40%。
3、工业节水 根据《香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调整区域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积极采用节水、节能、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业节水技术应用在2008年末,实施2家企业分别为正大鸭厂和通利达纸制品厂。
4、生活节水 在城镇居民、商贸、机关院校、旅游,社会服务等用水领域,推广节水器具1万套,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0%。所有乡镇人畜饮用实现自来水化。
5、生态环境节水 完成城区景观水生态系统,部分河道采用衬砌技术,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逐步增加河道、湿地生态用水。发展生物节水技术,增加灌木,减少草皮种植数量,引进耐旱品种。城区绿地灌溉实现了喷灌、微灌、滴灌相结合的节水灌溉技术。
6、非常规水源利用 县城东南已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目前为2万吨/日。
7、计量监测设施 建立水资源监测中心1个,达到了数据共享,水信息共享。工业企业计量率达到90%以上,农业用水计量率比较低,生活用水计量达到100%。
8、用水者协会建设 2006—2008年末,在全县建立了县级用水者协会1个,乡镇用水者协会2个,村级用水者协会30个。县城规划区已建成统一的供水公司,供水能力达到3万立方米/日,生活用水自来水率达到100%。管网范围内的自备井为企业生产用水。我县利用各种时机,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制作节水专题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活动。 2008年已经过去。在取得这些成绩的过程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以改进,使全科室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取得工作的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