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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里议公园条例深圳莲花街道立法联系点“立法沙龙”为市人大传递基层民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9-30     浏览次数:     

  9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景蜜公园热闹非凡,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区人大莲花街道工委,在此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意见征集沙龙。省、市、区人大代表,莲花街道景田社区、福中社区立法联系点议事会成员,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及辖区居民、特殊群体、学生代表等近50人参加。

  在沙龙召开前,福田区人工委和人大莲花街道工委认真梳理法规条文,与市、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多次深入交流和讨论,并到莲花山公园、香蜜公园、红树林公园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走访群众,广泛收集市民群众对公园管理和发展的立法意见建议,认真整理后选取了百姓最为关心的内容确定为沙龙探讨的题目。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园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提,畅所欲言。”市人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荣生高度肯定了莲花街道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率先在全市创办街道级立法意见征集沙龙活动,近日还作为深圳基层立法征询品牌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他希望福田区人大继续擦亮“街道立法议事会”金字招牌,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平衡多方利益、实现共赢;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持续推进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使立法真正做到接地气、应民声、顺民意、惠民生,以良法促善治。

  省人大代表陈洁主持立法沙龙意见征询环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雷伟珍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框架和特点,参会人员围绕《条例》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代表唐芳、韦小冰、江汉、张珂等建议,要兼顾公园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功能,明确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及绿地养护等级划分等具体内容;细化明确游人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对环境噪声限值按照公园不同功能区域进行标准化等。区人大代表宋晓东、张勇、操旭辉等对《条例》中涉及的水体保护、特许经营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呼吁在允许社会化运营上步子迈得更大一点。特殊群体代表巫妙春建议,增加无障碍指引标识和盲文游园地图等无障碍指引,将无障碍设施覆盖纳入公园评价体系。居民代表严梓宁、学生代表张烨腾建议多关注“一老一小”需求,加强公园运维管养。

  “今天的立法沙龙聚焦‘公园条例’,就在公园内举办,参加的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大家在沙龙上畅所欲言、交锋观点,充分体现了‘立法沙龙’的精髓。我们会逐条研究大家的意见,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建议上报立法部门。”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别社宏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从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激励反馈、品牌打造上不断迭代升级,进一步发挥好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讲好基层民主立法故事,为深圳加快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福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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